为增强基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东区检察院参与辖区内重特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破坏性地震、重特大火灾、风灾、雪灾、水灾、旱灾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等非检察业务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4月4日上午,东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院应急救援队工作会议。
会上明确了以检察长为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区检察院应急指挥部责任分工,公布了以法警大队队长为队长,15名年轻男干警组成的院应急救援队名单,重点强调了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会后,法警大队牵头组织应急队成员,就警棍、盾牌、防暴叉等处突装备的使用等技能进行了培训,并针对办公办案中可能出现的“聚众围攻”、“武疯子”、“酒疯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了演练。
东区检察院应急救援队将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精心组织、科学得当、措施果断,确保检察工作办案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法警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