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东区检察院办理的元某某司法救助案成功入选。
该案中,东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认真梳理排查案件线索,经过积极走访、严密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走访调查元某某的学校、社区、家庭情况,确认该名儿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救助款6万元。同时针对元某某的心理状况,东区检察院联合学校老师、心理咨询师共同制定帮扶方案,适时对其开展专业性心理测评及心理危机干预。委托社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跟进帮扶工作,随时掌握元某某的状态。目前,元某某已走出心理困境,学习成绩优异,性格变得阳光开朗。
近年来,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加强内外协作,形成多元救助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以救助、帮扶、安置等手段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化、系统化救助。
(未检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