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关于以来信、电话、网络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规定,东区检察院迅速行动,未离攀干警于1月30日中午全部返岗,返攀干警居家办公,多举措积极落实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齐心协力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首先,要求各位检察干警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急迫性和重要性,全面、迅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战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其次,在做好检察干警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工作和律师接待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稳定,我院第三检察部在充分考虑后决定立即将案件受理工作转移至门卫室,由做好防护措施的专门干警负责接收,并灵活通过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确定案件是否达到受案标准,既确保了案件的正常受理,也最大限度的避免接触,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而对律师需要查询案件诉讼进程、阅卷或听取意见的,告知其可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机关将通过电话告知、网上预约、提供电子卷宗等方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决不因为疫情限制、减损各类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再次,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求,在疫情期间也要坚定不移的保证群众信访通道的畅通,通过在院大门口张贴公告的方式,告知来访群众可通过邮寄相关材料至我院、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情况,公告中详细列出了三种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指导,清晰明了,确保来访群众能及时有效反映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也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一如既往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确保信访工作在疫情期间顺利开展。
最后,按照市委市政府“七个一律”疫情防控要求,我院第三检察部立即与司法行政机关取得联系,督促其按照上级要求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工作,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要求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每日活动情况、疫情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我院,共同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如实报告个人活动、与外地人员接触等情况,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排查、劝返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