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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检阅丨案“鉴”初心——2025年典型案例盘点
    时间:2026-03-09  作者:政治部  新闻来源:
    大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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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检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李某某等8人交通运输违法被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2025年,李某某等8人因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既未起诉亦未履行义务,交通运输部门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东区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执行陷入僵局。东区检察院依职权介入,深入调查争议根源,发现部分当事人对处罚程序存有误解,且存在实际履行困难。遂主动协同法院、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各方在合法合理范围内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既保障执法权威,又兼顾群众实际困难,有效破解“程序空转”与“执行难”问题。同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该案获评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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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盗刷老年人银行卡综合履职案

    被告人张某利用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身份,在协助老年人网购过程中偷记银行卡密码,并持被害人遗忘的银行卡多次盗刷取现,涉嫌信用卡诈骗、盗窃犯罪。东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缺位等问题。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梳理辖区内养老机构在资金保管、人员监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从业人员背景审查、财务操作规范、定期巡查等制度,促进行业监管标准化。同步开展“法治护老”专项行动,梳理老年人易受侵害类型及维权路径,联合社区、公安开展“四进”普法(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老年活动场所),提升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切实守护“老有安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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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碍”空间让城市更“有爱”

    督促规范建设无障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东区检察院在关注市民反映及区人大代表建议中发现,辖区部分在建改造项目存在盲道被树池阻断、盲道上设置窨井盖等问题,影响视障人士出行安全。通过现场勘查、调取施工资料,查明相关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全区市政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2025年9月,住建、城管部门及有关街道建立问题位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三张清单”,完成20公里人行道坡道规范化设置,并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参与日常巡查维护。区检察院联合区残联、区住建局印发通知,聘任12名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通过社会监督、专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助力打造安全、便捷、包容的城市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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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守护”

    困境儿童雷某某综合司法救助案

    东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中发现,被害人雷某某家庭经济困难,亟须综合帮扶。经查,雷某某母亲系智力残疾,在新冠疫情期间走失至今未归,父亲为残疾人,全家系农村低保户,因犯罪侵害未能获得赔偿,面临监护缺位、心理创伤严重等多重困境。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联合社区志愿者组建关爱小组,定期上门帮助打扫卫生、指导生活技能;创新采用“委托代管+定期核查”方式,确保救助资金专用于未成年人成长所需;协同妇联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持续开展心理干预。通过整合教育、妇联、关工委、社区等多方力量,推动“一次救助”到“长期守护”延伸,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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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案”不小办 推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王某某寻衅滋事相对不起诉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不满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多次用钥匙划损他人停放车辆,造成经济损失7250元。东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其行为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且已主动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释法说理,既化解邻里纠纷,又开展普法教育。同时,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消防通道管理缺位、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物业公司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服务水平。该案依法审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恢复性司法促进轻微犯罪人员认罪悔罪,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体现了“小案”里的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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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支持起诉破解“讨薪难”

    熊某某等3人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熊某某、邱某某、赵某某3名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尹某,在某建筑公司从事抹灰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间被拖欠工资共计20.7万元。2025年3月,三人向东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立足农民工维权取证难、诉讼能力弱等现实困境,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固定用工关系及欠薪证据,依法支持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推动办理同类支持起诉案件8件,帮助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5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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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贿犯罪与洗钱犯罪“一案双查


    邢某某受贿、洗钱依法追加起诉案

    被告人邢某某在2016年至2019年担任中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校园超市、食堂经营等方面谋利,收受财物共计82万元。为掩饰受贿所得,邢某某将23万元现金通过亲属账户转存至本人名下,涉嫌洗钱犯罪。东区检察院在接到监委商请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就证据收集提出针对性意见。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依法对邢某某追加洗钱罪指控,同时加强释法说理,阐明其行为对金融秩序的危害,促使其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坚持“一案双查”,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深挖并精准打击关联洗钱行为,充分彰显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协同发力提升腐败治理的效能。